2006年12月18日星期一

摩的。没的。

今早在公交上看到一则新闻,称城管(或某类似组织)昨日举行了声势浩大的仪式(没错,是仪式,就跟奥运会开幕时搞的那套一样,但更强的是这个仪式还有分会场),集中销毁了1200辆罚没的“非法运营”的机动三轮车——官家叫它“摩的”。画面上就看到巨大的铲车在排列得整整齐齐的摩的上做戏。

面对如此巨大的胜利,我辈本应弹冠相庆,但突然想起前天好像还在古城某处看到过结队的摩的,顿时不敢作声。看来仪式来得似乎早了些。

这是体现政府执政能力和风格的又一个鲜活的案例,但肯定不是最糟糕的一个。盛大的销毁仪式暴露了某些政府解决问题的思路还停留在项羽的年代,至多也不过和林则徐比肩,而且缺乏对环境保护和资源再利用的考虑。千把辆三轮车被压成纸对谁有好处(三轮车生产商甲在那里偷笑……)?这些废物又该如何处理?

在倡导节约资源的大好形式下生产出了如此多的破坏环境的垃圾是罪过,而用这种没有人性的残暴的方式来解决三轮车的问题是更大的罪过。征收了数以万计的罚款,没收了上千辆三轮车,这并没有达到根除的预期效果,而且造就了另一批怨民,增加了他们对政府的反感和抵触情绪(冷静,冷静,千万不要因此产生报复社会的想法),可能还激起了另一些老百姓对这些被剥夺吃饭家什的老百姓的同情,另外,让部分远离城市交通系统的老百姓失去了方便的交通工具……有没有更好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呢?我认为有,按照宜疏不宜堵的思路,可以做如下考虑,仅供参考。

  • 首先需要的是充分沟通,让所有人知道为什么要取缔机动三轮车(当然,前提是确实存在充分合理的原因!),以及在什么范围内采取取缔行动,争取公众的支持和理解,而且和所有取缔范围内的机动三轮车主沟通,并给他们申辩的权利;
  • 可以考虑由政府支付高价来赎买机动三轮车(什么,你是自愿上交的,那我就不说什么了),并保证足够的宽限期;
  • 由政府为失去了吃饭家什的车主提供另谋职业的机会或便利(也就是帮助他们重新进入经济生活,这一点非常重要!);
  • 完善公交系统为原来使用机动三轮车的老百姓提供替代交通解决方案;
  • 对生产机动机动三轮车和贩卖机动三轮车的机构和个人采取限制性措施,如课以重税;对机动三轮车持有者申请执照、过户等行为也以明确的规定进行限制;
  • 当然,对于在取缔范围内却仍然坚持使用机动三轮车的车主依法进行处罚。

毛主席说过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一个好的政府在做事之前一定要确定这真正是人民需要她做的,而且做事的时候一定要采取合法和合理方式。愿毛主席保佑中国。

1 条评论:

匿名 说...

强烈支持啊,只是这一点"由政府为失去了吃饭家什的车主提供另谋职业的机会或便利,也就是帮助他们重新进入经济生活",感觉现在还很难实现哦,希望这一天快点到来^_^